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《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
为做好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配套文件制修订工作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:ylqxzc@sina.cn。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自检要求反馈意见”。
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。
附件: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2021年6月1日
附件:医疗器械注册自检工作规定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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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于国家药监局,全文由奥咨达整理。奥咨达医疗是一家全球医疗器械第三方产业服务商,提供医疗器械注册、医疗器械CRO、医疗器械CDMO、医疗器械CE、医疗器械临床、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等,欢迎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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